广西住建厅:开展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
时间:2024-03-22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标准定额处或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贺赞,0771—2260357;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朱文华,0771—2366096。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再次组织申报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经有关单位自愿申报,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我厅确定桂林市、防城港市为广西建设工程造价改革数据库试点城市,广西开放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等11个项目(详见附件)为广西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
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标准定额处或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贺赞,0771—2260357;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站朱文华,0771—2366096。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