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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该地推行部分资质延续告知承诺制审批
2024-09-26
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能,激发建筑市场活力,推动建设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经研究决定,在烟台市范围内对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云南2024年第17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
2024-09-2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2024年第16、17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9日。
济南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要求
2024-09-20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请济南市范围内各建设工程企业在申报建设资质时,按照相关资质标准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辽宁:二级证书换领后需在到期前3个月升级
2024-09-20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临时证书换领(三级换二级)后续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云南2024年第15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结果
2024-09-1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2024年第15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
山东:规范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管理工作
2024-09-18
为深入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一系列部署,进一步规范实施省级行政许可,加强监督管理,结合全省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安徽: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工作
2024-09-14
近期,我厅陆续接到反映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的相关问题。为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深化改革、服务企业、优化环境,现就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工作通知如下。
住建部9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
2024-09-06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住建部9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
2024-09-06
现将近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甘肃: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
2024-09-02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要求,扎实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市场秩序,激发企业活力,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住建部2024年第八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
2024-09-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核准的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2024年度第八批)予以公布。
住建部2024年第八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
2024-09-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核准的工程勘察资质延续、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1年有效期的单位名单(2024年度第八批)予以公布。
云南三级资质换领二级资质期间安许核发相关事项
2024-08-30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4年5月20日印发了《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2482号),为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三级资质换领级资质期间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甘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的工作提示
2024-08-30
2023年以来,为推进我省建设工程企业顺利完成资质证书延续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政策,我厅先后发布了《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甘建服〔2023〕228号)、《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甘建服〔2024〕98号)等文件,同时在我厅官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题解答”栏目就企业关心的常见问题进行答复并动态更新。
广西: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乙级资质延续有关事项
2024-08-29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规定,经研究,现将我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乙级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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