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开展2026年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
时间:2026-08-17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监站,各有关企业:
(一)在我市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
(二)在我市参与招投标活动或承揽工程的区外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
二、核查内容
对照现行资质标准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文件规定,重点核查企业人员是否满足要求。主要包括:一是技术负责人资格情况,其中对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还需核查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二是注册建造师达标情况,根据“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和“桂建云”平台中的信息进行认定。
三、核查方式
(一)由“桂建云”平台每月对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同步下行)是否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进行自动比对核查。
(二)随机抽取建筑业企业进行实地核查。2026年8月20日前,被核查企业需准备以下材料备查:
1.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样式见附件1);
2.技术负责人名单(样式见附件2),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网查路径、个人工作简历、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若核查资质为资质标准中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的,需提供《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样式见附件3);
3.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名单(样式见附件4)及近1个月社保证明。
四、工作要求
(一)请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告知辖区内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受检准备。
(二)请各企业及时登录“桂建云”平台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有变更的,应及时在“桂建云”平台进行更新并告知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因联系方式不准确,造成有关信息等无法及时通知的,后果自负。
(三)加强动态核查。本次核查后,我局将在“桂建云”平台对注册人员变化进行自动研判、预警提示,强化人员变更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资质核查长效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亭仪,0777-2862086。
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6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取得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
(二)在我市参与招投标活动或承揽工程的区外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
二、核查内容
对照现行资质标准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文件规定,重点核查企业人员是否满足要求。主要包括:一是技术负责人资格情况,其中对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还需核查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二是注册建造师达标情况,根据“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和“桂建云”平台中的信息进行认定。
三、核查方式
(一)由“桂建云”平台每月对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同步下行)是否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进行自动比对核查。
(二)随机抽取建筑业企业进行实地核查。2026年8月20日前,被核查企业需准备以下材料备查:
1.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承诺书,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样式见附件1);
2.技术负责人名单(样式见附件2),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网查路径、个人工作简历、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若核查资质为资质标准中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的,需提供《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样式见附件3);
3.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名单(样式见附件4)及近1个月社保证明。
四、工作要求
(一)请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告知辖区内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受检准备。
(二)请各企业及时登录“桂建云”平台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有变更的,应及时在“桂建云”平台进行更新并告知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因联系方式不准确,造成有关信息等无法及时通知的,后果自负。
(三)加强动态核查。本次核查后,我局将在“桂建云”平台对注册人员变化进行自动研判、预警提示,强化人员变更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资质核查长效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亭仪,0777-2862086。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3日
原文来源: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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